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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石碇區台灣中油建德加油站昨天晚上9時許,48歲邱姓婦人駕駛紅色自小客車進站加油時,因角度拿捏不當,擦撞20歲潘姓加油站員工,導致潘男腿部皮肉傷,幸好當時車速不快,否則後果不堪設想。潘男在今日凌晨至新北市新店警分局石碇分駐所報案,自稱遭自小客擦撞,欲向小客車駕駛求償,然而得知要以傷害罪提告後,覺得事情好像越用越複雜,決定不提告;警方致電車主,了解自小客車屬於某經紀公司之公務車,該公司老闆說明,婦人是因為轉彎時一個不小心才撞到。本案為過失傷害案,屬告訴乃論,若員工提告後,石碇所將傳喚小客車駕駛到場製作筆錄,將依法偵辦。駕駛因轉彎角度拿捏不當,擦撞並導致潘男腿部皮肉傷。記者陳雕文/翻攝 分享 facebook 51981AFD5B14BE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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